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农历)二月廿六
生态文明
巴彦淖尔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我市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系统推进能源、产业、科技等多领域绿色转型,2025年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2025年重点工作与成效   (一)能源结构加速优化,绿色供给能力增强。新能源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全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乌拉特后旗44万千瓦、杭锦后旗30万千瓦、临河区20万千瓦光伏项目已并网;乌拉特中旗56万千瓦风电项目计划年底完成信号调试并网;苏计沙地200万千瓦光伏治沙基地正在加紧建设,计划年底前并网发电。积极探索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紫金有色金属自备电厂7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成功并网运行。关键能源基础设施持续完善,祥泰及乌拉特后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等输气管道项目完成核准。消费侧绿电应用取得突破,隆基、陕耀等3个风光制氢一体化及华能绿色供电项目获自治区批复,拟建新能源装机规模达217万千瓦,磴口陕耀、后旗隆基项目负荷侧已开工建设。   (二)节能降碳管理精细化,重点领域成效显现。推动能耗双控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制定印发巴彦淖尔市《2025年节能重点工作安排》《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作安排》。严格执行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年内批复市级和自治区节能审查项目13项,平均能耗强度0.65吨标准煤/万元,低于自治区下达我市能耗强度标杆值。加强节能形势动态监测,2025年前三季度,全市能耗强度下降6.2%,预计能够顺利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落实自治区碳排放双控先行先试工作要求,编制《巴彦淖尔市“十五五”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7家发电企业完成前三个周期碳排放履约清缴,1家水泥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全市62家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参加第四批节约型机关创建。   (三)工业绿色化水平提升,产业链条持续壮大。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步伐,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2项,预计年节能量6000吨标准煤。强化工业节能监察,统筹专项监察与日常监察,完成煤化工、水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49户企业的节能核查。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链,1-11月,全市“两个基地、四个集群”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7.4%,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0个百分点。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新培育自治区级绿色工厂14户、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户及绿色工业园区1个。推动数字产业升级应用。年内建成5G基站520座(累计达到6199座),完工率104%,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固碳增汇能力提升。提高农田固碳能力,165.44万亩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全部开工,目前工程进度42%;30.2万亩盐碱地综合利用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同步规划、设计,目前工程进度42%;五原县2.2万亩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2024-2025年)全部开工,目前工程进度88%。开展科学施肥增效行动,推广新型肥、配方肥743.2万亩;增施有机肥515.5万亩;推广机械侧深施510.4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109万亩,覆盖率90.8%。加强农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   (五)城乡建设与交通转型提速,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城乡建设方面,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目前新开工项目49.77万平方米,竣工项目20.49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比100%;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4.57万平方米;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前三季度新推广应用绿色建材18.01万平方米;持续实施供热温暖工程,年内建成项目26个,完成用户端改造2271户。交通运输方面,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94.06%,当年更新和新增新能源公交车占比100%,当年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占比42%;加强绿色低碳货运体系建设,截至11月底,AGV跨境运输运行44848趟次,总进口量305.2万吨;推动充电桩建设,年内建设充电桩1087枪,超额完成年度1000枪的建设任务;推动新能源重卡汽车广泛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煤炭运输领域投入新能源重卡165辆,配套建成重卡充换电站3个。   (六)科技支撑与人才引育并进,创新驱动能力增强。推进重点领域技术攻关,争取中央引导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6项,专项支持资金560万元;依托市本级科技创新驱动专项资金项目9项,专项支持资金245万元。推荐内蒙古基硕科技现代农牧业深圳数字畜牧业科创飞地成功备案自治区科创飞地,联合深圳在那科技共同建设科创飞地,投入研发资金466万元,申请知识产权14项,入驻企业1家,落地农牧创新项目1个。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70名,其中博士40人,硕士研究生230人。组织认定“河套灌区盐碱地林草高效治理模式博士科研工作站”“黄河水滴灌新技术应用与示范博士科研工作站”2家博士科研工作站。   (七)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态碳汇基础巩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全市6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项目总投资159.39亿元,已完成总投资108.13亿元,投资完成率67.84%。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动乌拉特前旗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截至11月底,基地内企业消纳工业固体废物约165万吨。强化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建成日处理能力7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能力5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和一座有害垃圾暂存点。   (八)巩固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自然固碳能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完成林业生态建设906.29万亩、种草和草原改良242.12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66.8万亩次、草原有害生物防治57.32万亩。实施自治区2025年乌梁素海国家重要湿地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2114万元,正在有序进行。持续推进碳汇资源价值转化,完成磴口县碳汇本底调查,正在进行中国自愿减排项目PDD文件(项目设计文件)撰写工作。   (九)政策机制保障有力,绿色金融支撑强劲。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成功争取设备更新方向超长期特别国债0.28亿元,消费品以旧换新方向超长期特别国债3.81亿元,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资金0.57亿元。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前三季度,绿色贷款余额256.33亿元,同比增长32.71%,连续13个季度保持高速增长;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9.69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6.15亿元,带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4.51万吨。加强重点行业计量检测,对32户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对家电商场、建材家居市场(商场)开展能效水效标识符合性监督检查。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聚焦产业强链补链,推动结构升级。围绕“两个基地、四个集群”和19条重点产业链,精准引进补链、延链、升链项目,发展精深加工。遴选培育“链主”企业,引导中小企业配套,构建“大中小协同”的产业链生态。   (二)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推动绿色升级。聚焦有色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鼓励并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及存在安全隐患设备,更新先进绿色智能装备,推动产业高质量升级发展。   (三)强化人才引育支撑,打造专业高地。优化培养体系,嵌入碳管理内容、设立“双碳+”微专业,加强师资建设。依据人才目录动态研判需求,围绕特色产业制定引才计划,精准对接优势高校科研院所,打造“双碳”人才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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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市发改委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加速能源转型、产业优化、科创赋能,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效显著。   一、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新能源重点项目建设,乌拉特后旗44万千瓦、杭锦后旗30万千瓦光伏项目并网发电;苏计沙地200万千瓦光伏、临河区20万千瓦光伏及乌拉特中旗56万千瓦风电项目加紧建设,计划年底并网发电。积极探索实施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工程,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并网发电。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祥泰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及乌拉特后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五原-乌拉特中旗输气管道完成核准,正在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推进消费侧绿电应用,隆基、河北建投、陕耀3个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和华能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获自治区能源局批复,拟建新能源装机规模217万千瓦。目前,磴口陕耀、后旗隆基风光制氢项目负荷侧已开工建设,河北建投风光制氢一体化、华能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开展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推动能耗双控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制定印发巴彦淖尔市《2025年节能重点工作安排》《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作安排》。严格执行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年内批复市级和自治区节能审查项目13项,平均能耗强度0.65吨标准煤/万元,低于自治区下达我市能耗强度标杆值。加强节能形势动态监测,2025年前三季度,全市能耗强度下降6.2%,预计能够顺利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落实自治区碳排放双控先行先试工作要求,编制《巴彦淖尔市“十五五”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7家发电企业完成前三个周期碳排放履约清缴,1家水泥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预计年底可完成第四个周期履约清缴工作。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全市62家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参加第四批节约型机关创建,正在等待自治审核。   三、推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步伐,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2项,预计年节能量6000吨标准煤。强化工业节能监察,统筹专项监察与日常监察,完成煤化工、水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 49 户企业的节能核查。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链,2025年1-10月,全市“两个基地、四个集群”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8.1%,拉动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1个百分点。提升绿色制造水平,新培育自治区级绿色工厂14户、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3户及绿色工业园区1个。推动数字产业升级应用。年内建成5G基站520座(累计达到6199座),完工率104%,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加强农牧业控源增汇   提高农田固碳能力,165.44万亩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全部开工,目前工程进度42%;30.2万亩盐碱地综合利用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同步规划、设计,目前工程进度42%;五原县2.2万亩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2024-2025年)全部开工,目前工程进度88%。开展科学施肥增效行动,推广新型肥、配方肥743.2万亩;增施有机肥515.5万亩;推广机械侧深施510.4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109万亩,覆盖率90.8%。加强农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   五、提升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城乡建设方面,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目前新开工项目49.77万平方米,竣工项目20.49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比100%;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4.57万平方米;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前三季度新推广应用绿色建材18.01万平方米;持续实施供热温暖工程,年内建成项目26个,完成用户端改造2271户。交通运输方面,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94.06%,当年更新和新增新能源公交车占比100%,当年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占比42%;加强绿色低碳货运体系建设,截至10月底,AGV跨境运输运行45070趟次,总进口量272.57万吨;推动充电桩建设,年内建设充电桩2453枪,超额完成年度1000枪的建设任务;推动新能源重卡汽车广泛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煤炭运输领域投入新能源重卡165辆,配套建成重卡充换电站3个。   六、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推进重点领域技术攻关,争取中央引导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6项,专项支持资金560万元;依托市本级科技创新驱动专项资金项目9项,专项支持资金245万元。推荐内蒙古基硕科技现代农牧业深圳数字畜牧业科创飞地成功备案自治区科创飞地,联合深圳在那科技共同建设科创飞地,投入研发资金466万元,申请知识产权14项,入驻企业1家,落地农牧创新项目1个。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70名,其中博士40人,硕士研究生230人。组织认定“河套灌区盐碱地林草高效治理模式博士科研工作站”“黄河水滴灌新技术应用与示范博士科研工作站”2家博士科研工作站。   七、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全市6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项目总投资159.39亿元,已完成总投资108.13亿元,投资完成率67.84%。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推动乌拉特前旗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截至10月底,基地内企业消纳工业固体废物约150万吨。强化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建成日处理能力7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能力5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和一座有害垃圾暂存点。   八、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完成林业生态建设906.29万亩、种草和草原改良242.12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66.8万亩次、草原有害生物防治57.32万亩。实施自治区2025年乌梁素海国家重要湿地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2114万元,正在有序进行。持续推进碳汇资源价值转化,完成磴口县碳汇本底调查,正在进行中国自愿减排项目PDD文件(项目设计文件)撰写工作。   九、完善政策机制   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成功争取设备更新方向超长期特别国债0.28亿元,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3.81亿元,节能降碳和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资金0.57亿元。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前三季度,绿色贷款余额256.33亿元,同比增长32.71%,连续13个季度保持高速增长;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9.69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6.15亿元,带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4.51万吨。加强重点行业计量检测,对32户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对家电商场、建材家居市场(商场)开展能效水效标识符合性监督检查,各项检查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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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生态日内蒙古主题宣传活动在巴彦淖尔市举行
  2025年全国生态日内蒙古主题活动在巴彦淖尔市举行。本次活动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核心,围绕创新可再生能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屏障建设成果展示、生态相关工作交流等方面开展,巴彦淖尔市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并全力推动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活动开幕式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文智发表讲话,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对内蒙古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发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倡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红岩致辞,详细介绍了我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果,展现了我市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上的积极探索与实践。与会人员共同观看《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宣传片,该片全面展示了内蒙古在生态保护、修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正式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创新可再生能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忠对方案进行了深入解读。实地观摩国营新华林场,学习了解内蒙古“护山、增草、治沙”生态治理体系的生动实践和“三北防护林+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的生态防护林体系。观摩河套灌区水量信息化监测中心,深入了解了我市在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方面的创新举措。   围绕碳排放双控、控煤减煤、零碳园区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交流。与会代表分享各自在相关工作中的经验与做法。我市介绍了在控煤减煤工作中,通过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以及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等措施取得的成效。在零碳园区建设方面,分享了在规划布局、技术应用、产业引入等方面的探索思路。同时,认真听取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如部分盟市在碳排放双控目标管理、零碳产业培育等方面的创新模式。通过交流,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与改进方向,为更好推进我市相关工作凝聚了共识、汇聚了力量。   通过参与此次活动,与会人员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理解,充分认识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非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在可再生能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中,看到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可行路径,进一步坚定了我市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信心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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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赴我市开展黄河流域相关盟市争取污染治理专项城镇生活污水管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现场核查
  为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作,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顺利实施,6月18-19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资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现场核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市争取污染治理专项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   核查组先后深入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污水管网改造项目、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民生路和山咀路等污水管网泵站及智能控制系统配套改造工程、磴口县“十四五”期间排水中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现场,详细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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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个园区入选自治区碳达峰试点
  近日,自治区发改委公示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试点旗县(区)和园区名单,拟确定10个旗县(区)和20个园区为自治区碳达峰试点,我市2个园区入选。其中,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将聚焦农畜产品加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以全产业链降碳为核心,重点推广绿色加工技术及“种养—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循环模式,通过绿电替代、低碳冷链建设、副产物高值利用,打造自治区首个农畜产业碳达峰示范园,形成“绿电+循环经济+清洁加工”农牧融合低碳样板;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将发挥可再生能源丰富优势,推动新能源与园区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五大“新能源+”产业集群,延长园区产业链,加速企业能效升级改造,探索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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