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朝格吉勒委员:
关于加强边境管理区建设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边境旗县共2个,分别为乌拉特中旗和乌拉特后旗。针对上述2个边境旗县,市发改委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为我市边境地区完善基础设施、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水平、社会事业发展、厚植民生福祉底蕴等做出有力贡献,弥补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了边境试点城市聚人能力,推动了我市边境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全市边境地区发展水平、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及发展潜力,围绕人口聚集、设施完善、产业兴旺、环境优美、团结和谐、宜居宜业、带动力强等方面,指导乌拉特中旗编制了《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围绕城镇基础设施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城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瞄准“构建功能完善、产业兴旺、人口聚集、团结和谐、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国家美丽边境城镇”的总体目标,结合边境旗县存在的突出短板和问题,明确城镇建设的重点任务及重要工程等。2021年,通过我委积极申报,我市乌拉特中旗纳入国家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首批试点。并在新一轮国家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申报过程中,我委还积极争取将我市乌拉特后旗早日纳入国家兴边富民中心城镇试点范围。
2021—2024年,累计为乌拉特中旗争取兴边富民专项资金7.98亿元,支持28个项目建设。其中,基础设施补短板8个项目,支持资金2.87亿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8个项目,支持资金1.28亿元;产城融合发展12个项目,支持资金3.83万元。
二是充分发挥资金引领作用,夯实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我委积极帮助乌拉特中旗争取上级各类资金5.27亿元,支持乌拉特中旗22个项目建设。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83亿元,支持15个项目建设;争取自治区预算内资金557万元,支持1个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5亿元,支持2个项目建设;争取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274万元,支持4个项目建设。积极帮助乌拉特后旗争取上级各类资金10.17亿元,支持乌拉特后旗12个项目建设。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56亿元,支持5个项目建设;争取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支持1个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8.51亿元,支持6个项目建设。
通过实施一系列暖民心惠民生的工程,边境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更加充实,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做好资金争取和项目建设推动工作。指导边境旗县,提前梳理当地发展短板和能力弱项,围绕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按照项目建设必要性和紧迫性,谋划储备一批项目,推动加快前期手续办理,满足资金申请基本条件。对于以前年度安排在边境地区的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督促地方加快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争取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竣工投入使用。同时,想方设法力争将乌拉特后旗也纳入国家兴边富民中心城镇试点,充分发挥中央、自治区投资效益,提升边境地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电话:0478-8213746
技术支持:百佳信科技
发布时间: 2025-08-26 09:42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
朝格吉勒委员:
关于加强边境管理区建设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边境旗县共2个,分别为乌拉特中旗和乌拉特后旗。针对上述2个边境旗县,市发改委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为我市边境地区完善基础设施、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水平、社会事业发展、厚植民生福祉底蕴等做出有力贡献,弥补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了边境试点城市聚人能力,推动了我市边境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全市边境地区发展水平、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及发展潜力,围绕人口聚集、设施完善、产业兴旺、环境优美、团结和谐、宜居宜业、带动力强等方面,指导乌拉特中旗编制了《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围绕城镇基础设施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城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瞄准“构建功能完善、产业兴旺、人口聚集、团结和谐、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国家美丽边境城镇”的总体目标,结合边境旗县存在的突出短板和问题,明确城镇建设的重点任务及重要工程等。2021年,通过我委积极申报,我市乌拉特中旗纳入国家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首批试点。并在新一轮国家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申报过程中,我委还积极争取将我市乌拉特后旗早日纳入国家兴边富民中心城镇试点范围。
2021—2024年,累计为乌拉特中旗争取兴边富民专项资金7.98亿元,支持28个项目建设。其中,基础设施补短板8个项目,支持资金2.87亿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8个项目,支持资金1.28亿元;产城融合发展12个项目,支持资金3.83万元。
二是充分发挥资金引领作用,夯实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我委积极帮助乌拉特中旗争取上级各类资金5.27亿元,支持乌拉特中旗22个项目建设。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83亿元,支持15个项目建设;争取自治区预算内资金557万元,支持1个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15亿元,支持2个项目建设;争取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274万元,支持4个项目建设。积极帮助乌拉特后旗争取上级各类资金10.17亿元,支持乌拉特后旗12个项目建设。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56亿元,支持5个项目建设;争取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支持1个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8.51亿元,支持6个项目建设。
通过实施一系列暖民心惠民生的工程,边境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得到了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更加充实,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做好资金争取和项目建设推动工作。指导边境旗县,提前梳理当地发展短板和能力弱项,围绕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按照项目建设必要性和紧迫性,谋划储备一批项目,推动加快前期手续办理,满足资金申请基本条件。对于以前年度安排在边境地区的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项目,督促地方加快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争取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竣工投入使用。同时,想方设法力争将乌拉特后旗也纳入国家兴边富民中心城镇试点,充分发挥中央、自治区投资效益,提升边境地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专此答复,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