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改革大局,将法治建设贯穿履职全过程,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与经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把法治建设作为市发改委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务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委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履职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将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面推进市发改委法治建设。多次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全面依法治国》《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法规内容,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集体学习、专题培训以及微信、标语、挂图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宪法》和党章、党内法律法规。二是购买普法书籍、征订《法治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将职工活动室打造为发改委“普法阵地”,为单位职工、办事群众提供学法、知法平台。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聘请专业律师,采取“周三驻点办公、平时线上服务”模式,主要从事审查、修改具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起草、重大合同签订等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为行政管理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定程序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监督。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协助审查机制。集中统一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我委门户网站上线“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全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配合市委、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巴彦淖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主动通过听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力度。我委在法治巴彦淖尔智能一体化平台录入3项重大行政决策案卷(2021年2项: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巴彦淖尔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3年1项:巴彦淖尔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五)分领域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1.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与专项检查推进情况。一是聚焦安全生产。以全市307家粮食企业及场所(含200家备案企业、107家“九小场所”)为监管对象,围绕安全生产制度落地、安全培训实效、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三大关键环节,开展“全链条+精准化”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抽查51家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225条;除8月5日排查的1家面粉加工企业12条隐患(当前处于限期整改阶段)外,其余213条隐患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开展“计划内+触发式”专项检查。触发式专项检查(拖欠售粮款排查)对4家重点粮食收购企业(含3家“四上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因该检查未列入年度计划,已按规定完成事前备案审批、司法局报备、企业《行政检查通知书》送达三项程序,确保执法合法性。计划内例行检查(政策性粮油库存核查)对9家政策性粮油承储企业开展年度检查,重点核查粮油数量真实性、质量达标率、轮换合规性、安全储粮及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同步使用联合检查工作底稿,减少企业重复迎检。
2.国防动员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以“清单化管理、计划化执法”为核心,公开“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依据、权限与流程;严格按照2025年制定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开展工作,累计开展针对性检查8次,未出现超计划执法、违规执法情况,有效避免企业运行负担增加。
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控“乱查封”。截至目前未对任何企业实施场所查封或罚款处罚,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切实遏制企业负担加重。简化材料报送要求,降低企业迎检时间成本;依托粮食信息化监管平台,对9家政策性粮油承储企业开展“每日线上巡查”。全年减少实地检查频次约30%,既提升监管效率,又减轻企业接待压力。三是严格杜绝执法不规范。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检查计划、结果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音像+文书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复杂案件经法制科室审核后实施),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针对性施行普法。结合部门职能,充分利用信用日、节能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粮食日、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向广大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并积极宣传《价格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持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2.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有效落实清单制度。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第一议题”制度等形式,增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党员的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根据部门职能和岗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经济领域相关重点法律法规及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学习,把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提高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学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
部分科室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在项目审批、政策制定等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法治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普法宣传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够充分,针对企业、群众等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不足,宣传内容与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聚焦重点领域发力,提升服务质效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落实涉企优惠政策,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营造良好氛围
构建“线上+线下”普法格局,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通俗易懂的普法内容,提升宣传覆盖面。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一规划两纲要”和依法治市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思想新理论与发改工作相结合,围绕“政策和研究、规划和计划、投资和项目、改革和创新、综合统筹和综合平衡”等职能,继续抓好委机关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律风险预防化解,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电话:0478-8213746
技术支持:百佳信科技
发布时间: 2026-03-20 10:41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
2025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发展改革大局,将法治建设贯穿履职全过程,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与经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把法治建设作为市发改委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重大事务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委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履职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将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面推进市发改委法治建设。多次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全面依法治国》《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法规内容,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集体学习、专题培训以及微信、标语、挂图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宪法》和党章、党内法律法规。二是购买普法书籍、征订《法治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将职工活动室打造为发改委“普法阵地”,为单位职工、办事群众提供学法、知法平台。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聘请专业律师,采取“周三驻点办公、平时线上服务”模式,主要从事审查、修改具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起草、重大合同签订等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为行政管理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
(四)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定程序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监督。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协助审查机制。集中统一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我委门户网站上线“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全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配合市委、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巴彦淖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主动通过听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力度。我委在法治巴彦淖尔智能一体化平台录入3项重大行政决策案卷(2021年2项: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巴彦淖尔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3年1项:巴彦淖尔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五)分领域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1.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与专项检查推进情况。一是聚焦安全生产。以全市307家粮食企业及场所(含200家备案企业、107家“九小场所”)为监管对象,围绕安全生产制度落地、安全培训实效、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三大关键环节,开展“全链条+精准化”监督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抽查51家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225条;除8月5日排查的1家面粉加工企业12条隐患(当前处于限期整改阶段)外,其余213条隐患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开展“计划内+触发式”专项检查。触发式专项检查(拖欠售粮款排查)对4家重点粮食收购企业(含3家“四上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因该检查未列入年度计划,已按规定完成事前备案审批、司法局报备、企业《行政检查通知书》送达三项程序,确保执法合法性。计划内例行检查(政策性粮油库存核查)对9家政策性粮油承储企业开展年度检查,重点核查粮油数量真实性、质量达标率、轮换合规性、安全储粮及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同步使用联合检查工作底稿,减少企业重复迎检。
2.国防动员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以“清单化管理、计划化执法”为核心,公开“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依据、权限与流程;严格按照2025年制定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开展工作,累计开展针对性检查8次,未出现超计划执法、违规执法情况,有效避免企业运行负担增加。
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控“乱查封”。截至目前未对任何企业实施场所查封或罚款处罚,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切实遏制企业负担加重。简化材料报送要求,降低企业迎检时间成本;依托粮食信息化监管平台,对9家政策性粮油承储企业开展“每日线上巡查”。全年减少实地检查频次约30%,既提升监管效率,又减轻企业接待压力。三是严格杜绝执法不规范。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检查计划、结果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音像+文书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复杂案件经法制科室审核后实施),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针对性施行普法。结合部门职能,充分利用信用日、节能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粮食日、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向广大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并积极宣传《价格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持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2.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有效落实清单制度。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第一议题”制度等形式,增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党员的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根据部门职能和岗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经济领域相关重点法律法规及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学习,把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提高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学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
部分科室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在项目审批、政策制定等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法治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普法宣传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普法宣传形式较为传统,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够充分,针对企业、群众等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不足,宣传内容与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聚焦重点领域发力,提升服务质效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落实涉企优惠政策,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营造良好氛围
构建“线上+线下”普法格局,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通俗易懂的普法内容,提升宣传覆盖面。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一规划两纲要”和依法治市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思想新理论与发改工作相结合,围绕“政策和研究、规划和计划、投资和项目、改革和创新、综合统筹和综合平衡”等职能,继续抓好委机关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律风险预防化解,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