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注册
  • 无障碍浏览
  • 集约化站群导航

    旗县区导航

    • 临河区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后旗
    • 乌拉特中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搜索
首页
机构职能
发改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指南
交流互动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巴彦淖尔市房屋建筑超过标准层高的供热价格听证会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6-09-11 16:27 来源:巴彦淖尔市 点击量: 分享到: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6年10月份召开我市房屋建筑超过标准层高的供热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巴彦淖尔市房屋建筑超过标准层高的供热价格拟定方案》。

二、听证时间

初步定于2026年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第2号公告为准。

三、听证会人员构成及参会名额

(一)参加人员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共2名;

2.消费者代表:10名;

3.经营者代表:4名;

4.专家学者:2名。

(二)监督人员

市司法局委派,2名。

(三)旁听人员

按照报名顺选取或者随机抽取,5名。

(四)新闻媒体

市融媒体中心委派,1-2名。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经营者代表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旁听人员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或者随机抽取产生,额满为止;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人员、新闻媒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巴彦淖尔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职业等);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遵守听证会纪律,维护听证会秩序,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基本代表超标准层高用户群体意见;

6.了解掌握国家相关政策,熟悉我市基础暖价情况;

7.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意见;

8.遵守听证会纪律,维护听证会秩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有意参加者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科报名,也可发送邮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5日。

 

联系电话:0478—8215533

电子邮箱:bfgsfk@126.com

单位地址:巴彦淖尔发展大厦(1905室)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

联系电话:0478-8213746

技术支持:百佳信科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00032

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蒙ICP备18006018号-4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077

网站地图

巴市网络报警中心
顶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机构职能
  • 政府信息公开
  • 发改动态
  • 通知公告
  • 互动交流
  • 办事指南
机构职能
  • 领导介绍
  • 内设机构
  • 委属二级单位
  • 机构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发改动态
  • 发改动态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交流互动
  • 我要留言
  • 留言回复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巴彦淖尔市房屋建筑超过标准层高的供热价格听证会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 2026-09-11 16:27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6年10月份召开我市房屋建筑超过标准层高的供热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巴彦淖尔市房屋建筑超过标准层高的供热价格拟定方案》。

二、听证时间

初步定于2026年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第2号公告为准。

三、听证会人员构成及参会名额

(一)参加人员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共2名;

2.消费者代表:10名;

3.经营者代表:4名;

4.专家学者:2名。

(二)监督人员

市司法局委派,2名。

(三)旁听人员

按照报名顺选取或者随机抽取,5名。

(四)新闻媒体

市融媒体中心委派,1-2名。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经营者代表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3.旁听人员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或者随机抽取产生,额满为止;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人员、新闻媒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巴彦淖尔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职业等);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遵守听证会纪律,维护听证会秩序,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基本代表超标准层高用户群体意见;

6.了解掌握国家相关政策,熟悉我市基础暖价情况;

7.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意见;

8.遵守听证会纪律,维护听证会秩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有意参加者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科报名,也可发送邮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5日。

 

联系电话:0478—8215533

电子邮箱:bfgsfk@126.com

单位地址:巴彦淖尔发展大厦(1905室)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00032
  • 蒙ICP备18006018号-4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077号
  •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
  • 联系电话:0478-8213746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巴彦淖尔市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