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 行政许可事项
    2. 办理结果
    1. 行政处罚事项
    2. 处罚决定

公开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市新华西街发展大厦

联系电话:0478-8213746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行政处罚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责任主体
1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中介机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市发改委
2 对节能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市发改委
3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 市发改委
4 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 市发改委
5 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市发改委
6 对粮食经营者未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