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评优结果已经公示
9月25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试行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6﹞902号)文件精神,结合《巴彦淖尔市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我委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根据各旗县区发改局推荐的项目企业编制的光伏发电项目评优申报材料,进行了项目评优。华北能源监管局内蒙能监办、中共巴彦淖尔市纪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分别派人进行了全程监督。
目前已完成项目评优工作,在9月26日——9月30日将评优结果公示在市发改委网站。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光伏指标年度建设方案。(市发改委能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