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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16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巴彦淖尔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0日至7月5日,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8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处级以上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落实的牵头协调及日常工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调度、梳理、汇总等相关工作。
  (二)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党内通报。按照《关于做好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发改委党组的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表态发言》于8月22日以党组名义印发至各科室、二级单位,要求各科室、二级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扛起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牢整改落实。
  (三)制定了整改方案。为切实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发改委党组反馈意见提出的3大类18项问题,制定了《关于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向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征求了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于9月7日以党组文件印发。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市发改委党组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情况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的重要讲话、指示和要求,肩负五大任务政治责任不主动
  (1)学习、理解五大任务情况。
  ①理论学习方面。一是细化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计划》,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杜绝敷衍了事。二是召开党组会、党员大会,确立良好学习风气,学习内容根据时间节点按照实际情况周密安排。
  ②推动落实五大任务方面。一是制定出台了《巴彦淖尔市筑牢我国生态安全屏障专项组工作推进机制(试行)》、印发了《关于调度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工作方案和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的通知》。建立了向委党组常态汇报工作机制,督促五大任务牵头科室定期向委党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印发《巴彦淖尔市“十四五”节能规划》及2022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压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
  (2)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重视程度方面。
  ①承担任务情况。一是坚持每月调度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12个方面、50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向自治区财经委秘书处和市纪委监委报送最新进展情况。二是按照市委和市建设五大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市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专项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调度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的通知》,对16项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定期调度,切实做到实时跟进推动,统筹协调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②推进落实情况。一是市发改委党组建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次专题党组会议,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压紧压实牵头工作,推进整改落实。印发《巴彦淖尔市“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巴待批项目大起底组办发〔2023〕8号)和《巴彦淖尔市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巴待批项目大起底组办发〔2023〕9号),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召开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扩大)2023年第19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专项组办公室、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专项组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听取了办公室关于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事项清单、政策清单、项目清单的通知》的汇报并安排部署了近期重点工作。会议强调,两大专项组办公室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聚力高质量完成“两件大事”,紧盯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对照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明确部门地区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承接重点任务稳步推进,取得积极成效。
  ③对规划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调度和推进、总结评估。印发《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分工方案》,对全市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重大政策与改革任务、重大项目进行分工,明确责任,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同时做好季度调度和年度监测。并形成《巴彦淖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实施监测评估报告。对全市各类专项规划实行动态调整,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完成巴彦淖尔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④面向社会宣传方面。一是加强对“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截至12月底,“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34102家,上传惠企政策1574个。二是在门户网站开设“聚力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专栏,及时转载了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等政策法规,发布市发改委推进生态安全屏障、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相关动态13篇。同时,在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同步开通“两件大事”专栏。
  ⑤内控管理方面。加强内控管理,成立了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自行采购管理办法》。
  2.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有不足
  (3)对重大项目督导检查情况。
  ①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一是东城区污水厂建设时拟纳入联邦制药污水,项目建成运行后,由于“零入海”要求,联邦制药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不再排入东城区污水厂,因此污水厂处理能力不能有效发挥。目前,东城区污水厂已将巴彦淖尔现代农畜产品物流园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污水接入,同时积极引进优质企业(项目),提升园区污水收集率,逐步提升污水厂运行负荷。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再生水用于章嘉庙湖生态补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0%。二是我委印发了《关于推进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旗县人民政府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步解决“大马拉小车”甚至“大马无车拉”的问题。为全面掌握问题产生原因和整改情况,加大整改督促力度,我委会同市住建局于11月21日赴乌拉特前旗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相关情况。乌拉特前旗政府于11月21日报送了《乌梁素海坝头污水处理厂建设存在问题有关情况的函》,明确了整改措施,下一步把乌梁素海坝头污水厂周边能够辐射的农户,坝头地区食堂、商铺、学校及渔场办公楼逐步接入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同时,通过大力发展乌梁素海的旅游业,增加餐饮、住宿等三产服务业,增加游客接待量,逐步提高用水量从而增加污水收集量。
  ②“厕所革命”项目推进情况。一是加强调度,更新整改台账,报送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同时向乌拉特前旗、淖尔公司下达督办函,要求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截至12月28日,乌梁素海周边道路建成140座固定式水冲厕所已全部通电,并对各公厕易损管材、相关损坏配件及时进行了更换维修。140座已通过接入自来水的方式,解决了取水问题,已全部交付使用,并移交乌拉特前旗政府运营管理。
  ③项目监督调度情况。建立《中央预算内和自治区预算内项目执行情况定期调度分析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问题和困难,促进中央预算内和自治区预算内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④对项目资金拨付的监督检查情况。一是及时向五原县人民政府和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下发督办函,要求按照期限完成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拨付。二是五原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楼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0月31日已完成拨付。三是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传染病楼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按进度支付。
  (4)牵头推进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周边农药化肥减量等情况。 一是印发了《关于推进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协调对接市农牧局、乌梁素海保护中心,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乌拉特前旗出台了《乌拉特前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5)》,按照方案明确的年度任务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二是成立乌梁素海生态治理与产业发展专家工作站,启动实施《乌梁素海湖区水生态安全评估及生态调控方案》、《乌梁素海水生态调控及黄苔控制试验与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措施,提高乌梁素海综合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5)节能降碳工作落实情况。
  ①能耗“双控”监督检查情况。一是印发《巴彦淖尔市非工业领域节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会同商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12个公共机构、酒店、商场超市等非工业领域用能单位进行了节能监督检查,推进全社会各领域节能降耗。二是开展违规开工、违规投产节能审查项目专项检查,督促乌拉特前旗、五原县发改委,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求尽快落实整改,补齐相关手续后方可复工复产。
  ②能耗“双控”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把控情况。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深入论证拟建“两高”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加强项目节能审查及立项等前期手续审批力度,严把准入关,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③技改工作调研情况。向相关旗县区下发《关于对重点领域企业技改项目调研的函》,分别于9月12日、10月23日、10月25日对剩余12个项目(乌拉特中旗6个、乌拉特前旗1个、乌拉特后旗5个)重点领域节能技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填写《现场核查记录表》,形成调研报告。
  3.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不积极
  (6)安全监管责任履职方面,指导旗县区加强安全监管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配套措施、安全生产线管法律法规纳入每周集中学习内容,并向旗县区传达国家,自治区,市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增强旗县区能源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意识。二是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加强对旗县区能源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实现监管常态化、实效化。各旗县区能源安全监管部门近期均对所管辖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建设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检查力度。三是举办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培训班,督促旗县区能源安全监管部门及辖区内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有不足
  (7)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我委严格实行周调度工作机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旗县区召开新能源项目协调推进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多次向各旗县区和市供电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新能源项目早日建成并网,京能、华润、联合动力、大唐、国电投等保障性风电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
  (8)变更投资主体情况。当前,我委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审批有关要求,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率服务好项目企业,依规做好项目建设、运行监管等各项工作。
  5.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不力
  (9)争取国家示范项目情况。一是前期通过市发改委和杭锦后旗积极争取,2023年4月14日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第四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23〕277号),已将杭锦后旗纳入国家创建名单。二是按季度调度杭锦后旗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进度,9月4日给杭锦后旗政府下发《关于报送杭锦后旗第四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函》,要求杭锦后旗认真做好示范园的创建工作,争取进入认定名单。
  6.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方面的主动性不强
  (10)协调呼铁局等相关部门解决集装箱柜和中欧班列计划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8月26日组织召开“一带一路”中欧班列座谈会,通过座谈交流,有力推动全市中欧班列提质扩容增效,让更多特色农畜产品搭乘“乌拉特号”远销欧亚。二是8月10日分管领导带队赴呼铁局对接协调相关事宜,呼铁局方表示在货源充足的情况下,对集装箱柜和中欧班列计划向我市予以倾斜。
  (11)服务农畜产品出口企业情况。
  ①帮助乌后旗成立班列运行平台公司情况。已成立由乌拉特后旗旗属国企,即乌拉特后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平台公司统筹负责班列整体运营和服务保障。截至目前,2022年-2023年中欧班列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②深入企业实地指导、项目进度调度情况。一是按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形成月调度台账。二是加大项目实地调研力度。8月、12月对天赋河套总部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实地调研,督促项目加快建设。截至12月底,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进行制冷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即将具备运营条件。
      (二)“五个大起底”行动推进慢
  (12)暂不实施项目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问题项目完成情况调查,重新梳理待批项目台账。二是开展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回头看”,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持续巩固大起底成果。建立《巴彦淖尔市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机制》等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效率再提高。三是组织开展全市待批项目和“半拉子”工程审批业务培训,完善《巴彦淖尔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审批程序规范管理。
  (13)两个项目“半拉子”工程大起底情况。一是杭锦后旗第二老年人养护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二是乌拉特后旗2016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已建成完工。
  (14)巴市老年公寓建设项目进度缓慢。经市民政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成立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定期调度等措施,项目已于2023年4月复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预计2024年3月完成竣工验收。
  三、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增强学习贯彻落实“五大任务”的政治自觉,高质量推进五大任务落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推进、总结评估,确保年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加快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国防动员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中欧班列质效,进一步延伸拓展进出口贸易集聚效应,全力打造外贸转型升级新高地。全力争取中欧班列计划,降低我市出口物流成本。
  (二)高站位推进“模范自治区”建设。按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总目标,实施聚焦主线、思想引领、凝心铸魂、共同致富、守望相助、法治护航、同城交融、固边兴边富民等具体任务,扎实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以保基本、补短板为重点,强基础、惠民生,推进兴边富民工程,建设繁荣稳定和谐边境。坚定不移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方针落到实处,不断推动机关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坚持整体推进,推动成果运用。以整改工作促成效,通过整改找到工作差距、找到发展短板、找到问题根源,自觉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以整改落实的实效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提供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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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