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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组对全市 安全生产工作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 点击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5日,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组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组组长林玉平主持会议并对市县两级能源、工信、应急管理等部门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李山传达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讲话精神,并提出巡察整改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等3个市直单位、7个旗县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作了表态发言。

  2023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五届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组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根本定位,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被巡察党组织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突出“专”的特点,围绕聚焦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聚焦安全生产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12月18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林玉平指出,旗县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旗县区部门能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紧企业主体责任,取得积极成效。但通过巡察发现,旗县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旗县区部门仍存在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执行法律法规不够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林玉平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决筑牢安全保障网。二是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三是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要对照反馈意见与整改工作要求,坚持举一反三,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李山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深刻理解把握安全生产专项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整改,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我市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层层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要开展“地毯式”整改,逐一对账落实,不搞运动式整改、不走过场,抓整改不能大而化之,必须具体化,盯住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三是进一步深化强化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作用,以制度形式固化有效做法,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一并整改,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市应急管理局等3个市直单位、7个旗县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分别作出表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组反馈的每个问题都作为“必答题”,不回避、不遮掩,切实把巡察整改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扎扎实实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要做实做细做好工作。按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逐条进行研究,梳理成“问题清单”,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分解落实整改责任,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时限要求。三要全面梳理清理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机制中的程序漏洞、执行短板,认真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整改做法,坚持做到举一反三、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点到面,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通过建章建制最大限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组有关成员、3个市直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各旗县区发改委、工信局、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