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成功调解交通事故损失价格争议
近日,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价格争议纠纷,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保障了事故双方的权益,取得了良好在社会效应。
王某驾驶的货车不慎与张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对此交警部门认定为王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与张某就损失数额未达成协议,经双方协商,来我中心要求进行价格调解。双方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张某主张自己的货车必须到4S店进行修理,修理价格为2.3万元,并提出误工费也按照主次责任进行分摊;而王某认为,该车辆为货车,使用强度大,无需去4S店修理,提出维修价格9千佘元,并且拒绝分摊误工费。我中心工作人员经过了解得知,张某的货车撞损后需要更换的配件不多,但是需要维修部分较多,经协商,工作人员提出配件价格按照一类修配厂的价格进行采纳,维修价格按照市场中准价格进行核算,维修价格1.4万,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我中心工作人员对双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张某最终同意不再要求误工赔偿,双方同意按照我们提出在恢复方案和价格进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