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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 点击量: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委聚焦重点难点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电价(0.427/千瓦时),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委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降低充电服务费。目前,在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工作中初见成效,被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作为典型做法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动态上进行宣传。具体做法:一是通过采取延长签约经营期限,稳定企业投资预期,摊薄资产折旧成本;二是办理IC卡时,IC卡充值赠送(如充值100元赠送10元等);三是电动自行车充电前10分钟免费等措施。